健康規律寢室公約

一、為輔導住宿學生達成生活教育、自我管理、自治自律之目標,增進群育德行,提昇住宿品質,特訂定本公約。

二、全體健康規律寢室住宿生均應自願遵守本公約及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辦法,並不得觸犯本校其他學生獎懲之規定。

三、宿舍寧靜自律時段:凌晨000600

四、寧靜自律時段,同學應配合遵守事項:

(一)不得大聲談話及大聲講手機、喧嘩、吵鬧、走廊奔跑與其他任何妨礙宿舍安寧與秩序之行為。

(二)公共區域之電視停止收看。

(三)不得使用任何高音量之器材,例如洗衣機、脫水機、烘衣機、健身器材等。

(四)自行管制桌燈,以不妨害同學睡眠為原則。     

(五)如需沐浴者,不可大聲交談、喧嘩或唱歌,並不得使用吹風機。

(六)寢室內不得使用電腦、音響、手機等設備或其他會產生音量之設備。如需使用可至自修室、交誼廳使用電腦,避免影響室友與他人之寧靜住宿品質。

(七)如有訪客進入,必先徵得室友同意,注意開、關門與談話過程的音量;若於交誼廳晤談,亦須降低音量,簡化談話內容,儘早結束談話時間。

五、其他應遵守事項:

(一)宿舍內外應經常保持清潔,寢室內不得黏貼地板,垃圾桶應經常清理。

(二)各種海報、啟事、通告等,應張貼於規定之海報欄(板)內。

(三)宿舍內及宿舍外圍十公尺內不得吸菸。

(四)男生進出女生宿舍須經住宿服務組(假日軍訓室)核准後始得進入,惟每日17時至翌日8時一律不得進入;每日凌晨零時至8時,女生不得逗留男生宿舍。

(五)不得刊登買賣床位及住宿權頂讓訊息。

(六)不得私自讓予床位或頂替床位及擅自住宿或佔用床位。

(七)寢室內不得烹煮食物。

(八)寢室內不得使用或置放有安全堪慮之違禁品。

(九)寢室內不得飼養任何動物。

(十)寢室內不得有群聚打麻將、賭博等類似型態行為。

六、管理規則:

(一)助教、宿舍長應不定時實施巡房。

(二)寢室違反本公約第四點任一項規範者,扣該寢室2點,個人扣1點。

(三)個人違反本公約第四點任一項規範者,個人扣1點。

(四)以上違規經助教、宿舍長規勸不聽者,得連續扣點處罰,並依相關規定處理。

(五)個人扣點列入寢室績分累計。

(六)如違反本公約第五點規範及其他應遵守事項者,仍應依本校學生宿舍輔導辦法及宿舍扣點表規定辦理。

七、獎懲

(一)學年末評選表現最優男、女宿舍前三名寢室,頒發該寢室每人獎狀一張,以茲鼓勵;評選小組由住宿組組長、助教、宿舍長組成。

(二)學年內個人扣點達3點(含)以上者,應配合強制遷出健康規律寢室。

(三)無法適應者可依本校相關規定遷出健康規律寢室。

八、為維持寢室安寧,必要時助教、宿舍長得進入寢室規勸同學,同學應配合辦理。